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关于印发<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枣院政字〔2025〕48号)等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25级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的通知》要求,确保健康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结合相关专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丁 聪 王海峰
副组长:刘 明 周海玲
成 员:邓红艳 宋文政 王均红 赵冬宝 赵 华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院转专业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考核面试,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学校基本范围和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须为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生,且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情形,具体转专业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枣院政字[2025]48号)执行。
(二)专业相关要求
1.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
学生需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和学习能力,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上进,对健康管理学科具有浓厚兴趣,有意愿在健康管理领域深入学习和研究。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大学英语、应用写作或大学语文课程成绩较为优异者优先考虑。
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
学生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伦理、礼仪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数学和英语基础,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领域知识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多次参加过校外志愿者活动或假期参加过公益服务实践工作,大学英语或高等数学课程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三)各专业接收计划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24人(无招生选考要求)。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27人(招生选考要求物理)。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并公示方案(2026年1月23日前)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需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的转专业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负责人:宋文政 王均红 联系电话:0632-3786865)
(二)学生申请(2026年2月4日—2月8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级学生在“一网通办——服务中心——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中线上申请(每位学生仅可申请1个转专业志愿),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转出学院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学生申请。
(负责人:赵冬宝 赵 华 联系电话:0632-3786865)
(三)转专业考核(2026年3月10日17点前)
转专业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自主成才意愿,转入学院原则上应予以接收。当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可接收计划数时,学院将组织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1.考核内容
(1)笔试
主要考察学生对原专业基础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知识储备。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笔试内容为大学英语、应用写作/大学语文;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笔试内容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2)面试
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习动机、专业兴趣、语言表达能力、社会责任意识、礼仪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和伦理观等。学生需简要介绍自己在原专业的学习情况、专业基础、高考成绩、单科成绩、转专业原因以及对转入专业的学习规划等。
2.考核时间与地点
(1)考核时间
笔试拟定于2026年3月6日09:00 - 11:00
面试拟定于2025年3月6日14:00 - 16:00
(2)考核地点
笔试地点:豁然楼A215
面试地点:豁然楼A201会议室
3.考核成绩计算
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人数小于该专业可接收学生计划数时只进行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可接收学生计划数时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负责人:周海玲 邓红艳 联系电话:0632-3786865)
(四)审核公示与学校审批(2026年3月13日前完成)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接收计划数,确定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根据接收计划、考核结果,初步确定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一网通办——服务中心——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模块中在线提交至教务处,并将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明理楼226)。
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后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发文确定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获批转专业的学生,教务处统一为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枣庄学院转专业通知单》到健康管理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负责人:王均红 赵 华 联系电话:0632-3786865)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转专业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纪律,确定具体转专业考核方案。
2.学院应教育学生加强专业了解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理性对待转专业。学生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相关情况,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慎重选择,不可盲目跟从,以免转专业后造成学习不适应,影响学业。
3.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在原专业修读课程学分的认定,按照学校相关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学生转专业后,自转入学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具体实施细则由健康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或学校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枣庄学院健康管理学院
2026年1月23日